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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环境权与乡村环境善治

         

摘要

环境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农民环境权是农民维护环境权益的重要载体和依据。保障农民环境权、推动乡村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的乡村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实现乡村环境善治的关键在于农民的广泛参与,落实农民环境权是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乡村环境正面临着治理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民环境权的缺失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乡村环境立法缺失、环境权内容不完善、农民环境权意识不足、环境维权渠道不畅通等。对此,要从宪法上明确环境权,从教育上宣扬农民环境权,从政策上体现农民环境权,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环境权,同时,还需要一系列的文化、组织、财政、税收、技术等配套措施的实施,推动农民环境权从理想走向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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