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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嶽麓秦簡中《爲獄等狀四種》的性質

         

摘要

關於《爲獄等狀四種》與張家山漢簡《奏讞書》的性質主要有三種觀點:供官吏參考適用的法律文書彙編、有法律效力的判例集、有待整理提煉的法律素材,其中第一種更爲有力。分析知識特徵可以發現,《爲獄等狀四種》具有案例來源的時空性、内容選材的多元性、文書格式的繁複性、偵查經驗的啓發性等特徵,這意味着單純的律令知識傳播可能并非其惟一目的。在秦代法律傳播需求的大背景下,《爲獄等狀四種》之類的法律文書彙編可能是面向最爲廣泛的官吏傳播律令以及與法律有關的知識、由官方編纂的法律教材,而非有拘束力的司法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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