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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当真草兼通

     

摘要

所谓的“真草兼通”,不是说在一幅书法作品的创作中,将真书与草书两种书体混合书写。它是指在以真书或草书创作时,相互借鉴各自的书写特点。而这个观点最早出现在唐代书法理论家孙过庭的《书谱》中: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回互虽殊,大体相涉。从这段话中,我们能读到,第一,孙过庭认为虽然真书与草书有各自的形质,但是在书法的创作中,二者应该相互兼通各自的书写特点。第二,从书法欣赏的角度出发,孙过庭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两种书体要相互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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