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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村土地问题的性质及其经营方式初探——闽海渔村经济调查报告之一

         

摘要

一、渔村土地所有制及其他 本文所称的土地问题,并不是指着渔村中的农业土地问题,而是指着渔村中作为渔业生产特定部门的生产手段的土地的问题。 人们都知道,旧中国存在着农业土地问题以及农业土地的重要性;但很少人曾经注意到,渔村也有其土地问题,渔村土地问题也同样有其重要性而值得吾人的研究。 渔村的土地,主要是指着养殖部门所用的土地,如象滩涂养殖中的种蛏的蛏埕、种蛤的蛤埕以及养蠔的蠔埸等等;同时也包括着渔捞部门所用的簄地、篙地和(纟廉)地。本文所述,是指以蛏埕、蛤埕为主的土地;这些土地, 除了一些极少数的例外,是属于私人所有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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