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领导科学》 >城镇化须尊重农村主体性

城镇化须尊重农村主体性

         

摘要

一些地方此前强推的所谓城镇化,非但没有解决城乡失衡,反而埋下了扩大城乡失衡的隐患。以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变成了“圈地”;鼓励工商业资本下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变成了工商业“围剿”农业;人的城镇化变成了农民“被上楼”的“造城”运动等。于是,城市更显强势,农村更显颓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