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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普查指导员视角总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摘要

根据国务院于2007公布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条例要求每十年开展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自2017年12月3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国范围内有污染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均为普查对象。笔者参与了湖南省怀化市某区的普查入户调查工作,从准备调查、全面调查、数据分析和填报三个阶段总结了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的做法和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同时就后续工作提出若干建议。目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本文总结了笔者参加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管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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