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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杨行镇和家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摘要

宝府[2019]75号区民政局:你局宝民[2019]2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和家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与商场中心相邻,南至红林路并与红林路菜场相邻,西至富长路,北至沙浦河。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红林路576弄65幢1—2号,活动用房设在红林路576弄65幢2—1号。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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