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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的内涵及实现路径——投资者保护的最基础性工作

         

摘要

<正>投资者教育是投资者保护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不仅是实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前提条件,而且也是投资者学会自我保护、自我维权的必要条件。当然,更重要的是,投资者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帮助投资者构建正确的家庭理财观,让投资行为变得更长远、更理性、更从容、更快乐。2005年8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注册成立,主要应对证券公司倒闭破产引发的投资者债权损失风险。2011年年底,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以下简称投保局)正式成立,并负责中投保的业务监管。中国证监会投保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督导并促进投资者教育服务。

著录项

  • 来源
    《投资者》 |2018年第4期|128-133|共6页
  • 作者

    董登新;

  • 作者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32.51;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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