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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协同效应 形成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力保障——以安徽证监局与沪深交易所联合检查的实践为引

         

摘要

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式,两者不得相互替代、缺位越位,而应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探索证监局与交易所联合现场检查,既是形成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协同效应的有力举措,也是筑牢市场监管防线、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新方式。本文以安徽证监局与沪深交易所联合现场检查实践为引,思考分析联合检查的局所优势,探讨其存在的待改进事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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