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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二重性

     

摘要

马克思的辩证法是西方哲学自身发展的结果,它不是单一遵循变易生成的逻辑。西方的辩证法主要有两大原则:"存在者存在"与"存在者生成"。其中"存在性"原则决定了西方辩证法的主要特征。柏拉图以后的哲学家都用"存在"宰制"生成",用"生成"解释"存在"。黑格尔颠倒了这种秩序,挽救了"生成性"原则。马克思在黑格尔的基础上深化这两条原则,并使之成为独立的不同层面的二重规定。马克思用实践创造代替了自然的"生成",用现实的确定性、思维的确定性与理想的确定性三种思想代替了概念的确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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