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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慈善组织的影响力投资及其立法完善

         

摘要

在《慈善法》修订之际,本文对慈善组织影响力投资加以法理解析,据此反思中国的慈善组织影响力投资的制度困境及衍生问题,并就立法完善提出理论建议。一、慈善组织影响力投资法理解析作为新兴财产运用行为,慈善组织影响力投资有别于慈善组织财务投资或慈善活动,所以应在法定内涵、评价标准与权利义务等方面对其进行特别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应基于慈善目的与组织自治平衡法理加以推进:慈善组织具有慈善目的与民间自治双重属性,因此,慈善组织法基本目标是有效实现慈善目的与组织自治,并在两者发生冲突时予以平衡,①慈善组织影响力投资制度亦不例外。在该领域,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社会投资制度与美国项目相关投资制度。其中英国法尤为体系化。因此这里以英国法为中心进行法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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