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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民主权国家论与留日国际法教育

         

摘要

清末之际,革命派与立宪派展开了激烈的思想论争。胡汉民作为革命派的宣传主将之一,借助国际法在《民报》发表一系列有关主权国家论的文章,讨论中国如何谋求国家独立以及如何对待不平等条约,并以此为基础,论证中国革命的合法性。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胡汉民对国际法的掌握和运用与其上一代人相比,不仅所依据的文献发生了变化,分析国际关系所用的术语、学说及观念也与以往不同,不再一味强调国际法的天然之理或是万国共遵的理想规范,而是更注重国家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重视国际条约的遵守。此时,恰在胡氏留学日本法政大学、接受系统的国际法教育前后,其国际法理论与留日教育的学理来源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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