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提请决定杨玉泉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说明

关于提请决定杨玉泉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说明

         

摘要

<正>2016年12月7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关于提请决定杨玉泉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作说明如下:孙重光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本人已向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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