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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

         

摘要

超市、菜市场灯光下水灵新鲜的蔬菜,买回家却发现有“色差”;看着色泽亮丽的鲜肉,离开菜市场灯光却变了样……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这类“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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