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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改革的“广东模式”

         

摘要

<正>广东社会组织改革从2004年开始,经过10年努力,取得了突出成绩,创造了"广东模式",走在了全国前列。做好顶层设计。2004年,广东开始部署行业协会改革。2006年施行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是全国首个关于社会组织的地方性法规。200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2009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定了《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明确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内容。2011

著录项

  • 来源
    《大社会 》 |2015年第1期|16-17|共2页
  • 作者

    王长胜;

  • 作者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其他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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