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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书》“《诗》以正言”与《诗》之“用”

     

摘要

《汉志·六艺略》序明确提出"《诗》以正言,义之用"。《诗》不仅可以匡正"言",还可以作为凭据佐证"言",《诗》的价值在这两方面都得到认证。儒家的五常之"义"寄寓于《诗》中,通过引《诗》便可以用其"义"来规范和引导言行。不仅如此,离开"义"的五常背景,《诗》具有的现实指导性还表现在政治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实践价值得到更全面验证。《诗》与"言""用"得以结合的原因在于:一是西周春秋时期对教"言"和"言"教的重视;二是春秋时对《诗》的广泛运用;三是汉代对经术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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