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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之共同犯罪形态质疑

         

摘要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的故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故意,而是以意思联络为特征的共同故意。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不包括故意,因而不存在共同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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