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建立的'环境污染责任'制度仅适用于因污染而变坏了的环境介质间接地对特定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救济,不适用于环境生态功能损害的救济.至于环境介质本身损害的救济则适用<侵权责任法>中一般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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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雄; 蓝华生;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环境污染责任; 适用范围; 法理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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