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刑法论丛 >未成年人保护视域下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未成年人保护视域下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摘要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目前尚无相关司法解释,使得该罪在司法认定上有诸多问题需要明确。本文以虐待未成年人为限,对本罪在司法适用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本罪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进行了探讨。本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与虐待罪不是竞合关系,监护人、看护人的区分界定主要依据其职责来源。本罪的单位犯罪不以合法成立为前提,并且主要以不作为方式实施。本罪虐待行为在外延上要大于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不需要具有连续性和经常性特征。对于情节恶劣应以主客观相一致的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对于偏差教育观念下的行为失范行为应坚持刑法的谦抑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