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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有没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摘要

<正>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两部法律都没有把少年犯作为例外,排除在义务教育范围之外。更为明确的规定是1994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监狱法》,其中第75条规定"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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