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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不能商品化 记者不能商人化

         

摘要

<正> 据报载,今年1月23日、24日,河南郑州晚报在一版刊登“敬告读者”;1月25日晚6点30分,郑州电视台有重要新闻。读者以为到时有国际或国内重大新闻发布,所以有的企业、学校和部队还专门组织人员集体收看。结果,大家看到的是一家酒厂的专题广告,根本不是什么重大新闻。许多受众纷纷指责新闻传媒为了一点广告费而不惜欺骗人民群众。又据报载,浙江《武义报》原总编陈志和在1993年5月至1995年8月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1次共受贿人民币5.25万元,贪污公款1.12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有些新闻界的同仁说,对这种败类,必须绳之以法,这样才能纯洁我们的新闻队伍。

著录项

  • 来源
    《新闻采编》 |1997年第6期|35-36|共2页
  • 作者

    张志新;

  • 作者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委沿海经济杂志社;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组织和管理;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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