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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有待完善

         

摘要

湖北省将原农技、畜牧、农机、文体、广播等“七站八所”事业单位全部转制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由基层政府与这些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事项的社会服务组织签定合同,完成约定的服务合同事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本文分析了十年来湖北省“以钱养事”机制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困难,并就完善“以钱养事”机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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