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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全国22省区市试点电子病历

             

摘要

中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将用约1年时间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通知要求,试点医院应具备市级及以上三级医院、有电子病历实施经验等条件;试点区域辖区内。至少有3家已实施电子病历的三级医院。同时,卫生部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荐1-2家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参加试点。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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