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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让廉价“纯中医”回归

             

摘要

日前,卫生部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2008年底,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对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实行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并与财政补偿挂钩,考核合格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由财政全额拨付。这项改革措施解除了中医院生存压力,实际上是政府为群众”购买”廉价的中医服务,不仅中医院能够得到健康发展,群众也能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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