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广西》 >未报真名和隐瞒前科的自首不构成累犯

未报真名和隐瞒前科的自首不构成累犯

         

摘要

<正>案情:2004年10月5日晚,外来人员曾策窜到钦州市某街道,携带一个编织袋进入一居民住宅楼盗走家电设备一套。价值2200元。当他携带赃物离开现场时。因形迹可疑被巡警盘问。做贼心虚的曾某当即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犯罪的事实。 因曾某无确切证件证明他的真实姓名,检察院以其自报姓名曾玉如,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自报的姓名曾玉如对其按盗窃罪定罪量刑,并认定其在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时如实交代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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