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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简易程序被告人选择权

         

摘要

刑事简易程序被告人选择权包括简易程序启动权和启动后的变更权。该权利来源于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其理论基础在于程序主体性原则。鉴于被告人选择权缺失的现状,建议以立法的形式赋予被告人这一权利,并建立和完善配套保障措施,以保障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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