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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共体建立核巨灾准备金的可行性研究

         

摘要

核电站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表现为保险金额巨大、出险概率低、损失巨大的特点。因此,建立核保险巨灾准备金制度是非常必要的,美国、日本、韩国等有核电站的国家都建立了比较成功的核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核保险巨灾准备金制度,本文就如何建立我国的核巨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介绍了核巨灾准备金同一般准备金的区别,阐明了建立核巨灾准备金制度的必要性,介绍了国际上成功的核巨灾金制度的情况,最后初步设计了我国核巨灾准备金制度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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