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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小红:破“旧”立“新”,让“僵尸企业”活起来

     

摘要

“企业破产制度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法治化退出机制,对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积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为完善破产制度、保障破产制度运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破产制度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也取得可喜成就,依法释放破产制度价值,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史小红以2021年河南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举例,河南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607件,同比增长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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