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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形建筑市场在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把反商业贿赂首度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并正式作为2006年反腐败的重点,并专此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温家宝总理两度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出部署,充分地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治理腐败,打击商业贿赂的决心。对于商业贿赂,我们可以从概念上理解为: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贿赂行为;或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交易活动中获利,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特点是通过贿赂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一种腐败行为。而在工程建设领域,由于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投资大,回报高,加之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依然存在“僧多粥少”的状况,这个领域便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点地带。而商业贿赂则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一种具体表现。改革开放,尤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人们愈来愈清楚地意识到经济犯罪、腐败行为以及商业贿赂给这个领域所造成的巨大危害,铺起一条路,搭起一座桥,盖起一座楼,却倒下一批干部,而这些干部恰恰是商业贿赂的牺牲品。这些沉痛的教训,引发了人们的思考,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现行管理机制的探索。直至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一种在工程建设领域最新的管理机制终于出现,这就是有形建筑市场,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的一个阵地,尤其是一种机制,有形建筑市场在工程建设领域反商业贿赂工作中有着执法机关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尤其在反腐倡廉,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遏制腐败,反不正当竞争,以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商业贿赂,其作用更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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