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国务院决定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摘要

<正>7月16日,国务院以国务院第682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小编梳理对照新老《条例》发现,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一、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二、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三、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