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社区》 >小区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门槛降低,更需用好管好

小区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门槛降低,更需用好管好

         

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帯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此次草案将草案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应当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双过四分之三”同意,修改为“双过半”同意。另外,草案还增加了一款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