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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要按大写数目还

             

摘要

山东省郯城县张某因做生意多次向李某借钱并出具欠条。2007年11月,张某给李某立下欠据一张,内容为:“欠条:今欠李××现金伍万元整,150000.00元,房产、土地使用证作抵押,欠款人张××”,欠条大小写金额竞相差10万元!上述款项经李某多次催要张某一直未还,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按150000元还款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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