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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报告

         

摘要

<正>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引导文明养犬,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推动城乡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立法法规定,现报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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