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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制止银行业务人员利用贷款转放“高利贷”

         

摘要

据调查,有个别银行的一些业务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商业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然后向个体户或私营企业发放高利贷,从中渔利。有一个银行业务员与某信用社主管信贷的经理关系相当好,合伙以年息7.92%的正常利率贷款2万元,随后又把这2万元借给一家私营企业,利率高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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