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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投资转入固定资产之会计处理

     

摘要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在“固定资产”科目使用说明中规定: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而该制度在“实收资本”科目的说明中却规定: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帐面原价大于确认价值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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