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会通讯:综合版 >现金流量表编制公式解析

现金流量表编制公式解析

     

摘要

在现金流量表编制的直接法下,大部分教材上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时都给出下列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一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一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一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一票据贴现的利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