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道德与文明》 >对幸福内涵的道德哲学理解

对幸福内涵的道德哲学理解

         

摘要

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理解也就是对幸福的理解。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在自由意志发展的整个精神过程中理解幸福,认为幸福是"满足的总和",并把自由意志理解为幸福的内在价值和规定性,反对把幸福归结为欲望的满足,同时也反对把自由理解为"任性"。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是从人的生命活动即劳动中确立人的自由本质,同样确认自由是幸福的内在价值,由此形成了劳动幸福观。这种幸福观是以确认自主自由的劳动是人的自我实现方式为核心的。现代社会贯彻资本逻辑的生产方式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刺激、扩张人们的消费欲望,导致消费异化,把幸福等同于欲望的满足,从而扭曲了人们对幸福或美好生活的理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