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重

     

摘要

说起城市的法定分类,很容易想到大中小城市,按规模定政策,虽饱受诟病,但总体上还没跨出这一窠臼.另一种分类是行政级别,有省级直辖市,也有副省级、地级、县级市,最近疯传要搞镇级市,同样叫市长,辈分大不同.还有经济特区市、计划单列市等,让人莫衷是.唯独有一种法定分类,始终没引起大家重视,那就是《宪法》和《立法法》等法律中规定的“较大的市”.

著录项

  • 来源
    《城市规划》|2014年第9期|1|共1页
  • 作者

    石楠;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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