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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震减灾条例》列入2001年北京市立法工作计划

             

摘要

@@《北京市防震减灾条例》地方立法论证会于2000年12月8日举行,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法制办副主任王金山、北京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引、中国地震局法规司副司长徐卫、北京市地震局局长修济刚、副局长郭大庆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马曙光处长,以及中国地震局、北京市市政管委、市规委、市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园林局等14个单位的专家参加了论证会。rn  市法制办立法处处长王小明主持了论证会。会上,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长郭大庆做了关于制定《北京市防震减灾条例》的论证报告;北京市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主任徐平向与会者介绍了当前的地震形势和本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上播放了北京市地震局制做的“依靠法制和科技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专题录像。rn  郭大庆副局长在论证报告中就北京市的地震形势和城市防震减灾的需要;为本市经济建设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需要以及保障国际交往,建设世界一流国际城市的需要四个方面阐述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从本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等方面阐述了立法的可行性。rn  在谈到制定《条例》的立法思路和北京市防震减灾立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时,郭大庆副局长从以人为本,从确保北京市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出发,论述了立法所要解决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即:建立健全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的恢复与重建及首都防震减灾工作的特殊要求。并强调了在六个方面中应重点解决和加强的工作。rn  郭大庆、沈梦培、胡平等同志作为地震行业的专家论述和回答了代表们提出的问题。rn  北京市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以及与会的各单位代表认为“论证报告”和《条例》思路清晰,内容结构合理,并对《条例》的有关条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rn  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王金山对本次论证会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论证会内容丰富、翔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n  修济刚局长代表北京市地震局感谢北京市政府、市人大、中国地震局以及专家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表示将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认真做好《条例》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工作。rn  经市法制办办公会议讨论,认为立法的时机成熟,特批准立项。并于2000年12月26日由北京市政府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列入了2001年地方法规立法计划。rn(杨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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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与减灾 》 |2001年第1期|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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