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民与法:审判版 >二审发回重审案号应予统一规范

二审发回重审案号应予统一规范

     

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规定未对二审发回重审案件编号进行统一,导致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后案件编号不统一,有的法院编号为“x重初字”,有的法院编号为则为当年度“X初字”重新立案,甚至在某一个法院也存在不同的编号,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显得司法不规范、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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