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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爆炸物 害人害己获刑罚

     

摘要

近日,鹤壁市鹤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昊某某、韩某某有期徒刑十年。2014年的9月14日,“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宁静,在鹤山区的某村庄,发生了一起重大爆炸事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现场,经勘验:爆炸现场当场炸死三人,数间房屋坍塌,一片惨状。清理现场发现尚有几千枚成品、半成品雷管和几千克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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