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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法律关系不能混淆

         

摘要

甲方以审计为由不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是把自己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混为一谈。本案中,甲方项目建设共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甲方与乙公司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民事法律关系,甲乙双方经过法定程序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已就应支付的工程款总价形成合意,这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应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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