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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站岗”规定合适吗?

         

摘要

某地政府规定,行人过公路闯红灯"被抓"后,将受到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执勤"的处罚,直到"抓住"下一个闯红灯者,即"接力站岗"。有人认为,原来的罚款处理办法难以执行,且易激化矛盾,"接力站岗"是管理办法创新,值得推广;也有人认为,"接力站岗"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属于不懂法的"小聪明",应予以禁止。行人闯红灯"接力站岗"规定合适吗?请看本期争鸣。

著录项

  • 来源
    《公民导刊》 |2014年第9期|52-53|共2页
  • 作者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丰都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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