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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介绍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

         

摘要

从国家卫计委获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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