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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免除“见义勇为”后顾之忧

     

摘要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表决稿显示,“好人法”条款再度修改,删除了前几次审议稿中的“重大过失”字样,仅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是见义勇为行为,不再区分是否有“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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