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楚天主人》 >离婚后,一方如何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如何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摘要

编辑同志:我与丈夫因夫妻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在自行协议离婚时,我们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方面均无异议,但在时6岁儿子的探视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我同意儿子归男方抚养,但条件是我可以随时探视,可男方不同意.说随时探视会影响孩子的学习。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吗?新婚姻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读者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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