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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常出现的错误之三:称呼简化不当

         

摘要

(一)对没有层次问题的称呼简化不当(1)把“人大常委会委员”写成“人大常委”,“人大常委会会议”写成“人大常委会议”。人大没有常委,只有其常委会的委员。据此,“人大常委会议”也不会有。(2)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中“组成人员”写为“委员”。“委员”只是“组成人员”中数量较多的一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包括主任、副主任,省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包括秘书长。(3)把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写成“主任”、“副主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将称呼中的应有层次省掉了(1)职务表达方面。如“市人大主任×××特别强调了要……”,把“人大”后的“常委会”省掉了。“人大”即“人民代表大会”系一层次,是没有“主任”的,只在开会时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以及每次全体会议的主席团执行主席若干人。“人大常委会”在“人大”的下一层次,是“人大”的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才有主任。(2)机构名称方面。如“省人大各专、工委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应为“省人大各专委、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省人大”这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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