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淮法治》 >“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无效

“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无效

         

摘要

编辑同志:我公司的一辆货车在A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期一年。两个月前的一天.我公司徐某驾驶该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被陶某驾驶的货车连环追尾.造成该车辆损失。交警部门认定.陶某承担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我公司为此事故支付鉴定费、施救费、维修费等共计6836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