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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道德主义适用于微小违法行为治理的可能与限度

     

摘要

法与道德关系是法理学的元命题,关于微小违法行为的规制路径便镶嵌其中.此类行为是一种违反公共道德、侵犯公共利益的微小过错行为,在陌生人社会的具体场景里,当前过于柔和、松散的法规范难以有效因应.通过对法律道德主义的还原与激活,从治理1.0向2.0迭代,能够以法律形式对不道德行为进行强制,所体现的硬度与密度在规范性层面能够对微小违法行为的治理产生实效.在法治政府主导下的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大背景之下,法律道德主义的适用还应当保持与法律父爱主义的距离,在私人道德与公共道德、公共利益与公民权利之间,保持必要的合理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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