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氯碱工业》 >小化企不应忽视社会责任

小化企不应忽视社会责任

             

摘要

自2007年5月太湖蓝藻事件发生后,环湖地区及江浙两省的多家中小化工企业被关停。虽然太湖蓝藻事件的发生绝非该由化工企业承担责任,但是中小化企还是应当引以为鉴。这些年,大型化工企业在环保方面就做得比较好。因为大型企业的“三废”排放量自然要增多,其社会影响也就随之增大,很容易成为全社会注意的目标。所以,大型企业有的上马脱硫装置,有的新建了污水处理系统,在环保和社会责任方面先行了一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